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够用?绍兴将出台措施来“解围”

2020-08-17

       买了一辆电动汽车,油钱省下了,烦心事却不见,这是绍兴市不少电动汽车车主共同的心声。为啥?公用充电桩数量少,又难找,自己装吧小区物业公司不同意。

       近日,绍兴市发改委起草了《绍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(征求意见稿)》,拟一揽子解决电动汽车充电桩不足的问题。5月7日,市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不少电动汽车车主得知消息,惊喜不已,直呼“终于等来了春天”。

       对建设和运营方进行补贴,解决充电桩数量不足问题

       为补齐充电桩数量不足的短板,绍兴市发改委在起草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,鼓励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充电设施运营商,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参与各类自用、专用、公用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。同时,明确部门职责,由财政部门负责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助政策制定、兑现等工作,发改部门负责对享受财政扶持政策的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审核。“新能源充电桩已经成为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一,为了鼓励这一新基建项目发展,带动新能源汽车消费,我们将通过补贴等措施,鼓励更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。”市发改委能源发展处负责人说。

       搭建智能服务平台,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水平

       市发改委能源发展处负责人说,绍兴今年也将搭建类似的智能服务平台,年底前有望建成。为了让更多在绍兴的公用充电桩运营企业都接入这一智能服务平台,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此也进行了明确,绍兴市所有充电设施运营商必须“建立或承诺将建立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平台,并承诺按规定与智能服务平台连接。”

       搭建智能服务平台,除了方便车主寻找充电桩,对部门及企业整体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、运营、管理水平也具有积极意义。“通过智能服务平台的大数据分析,我们能找出哪些区域的充电桩无人问津,哪些区域充电桩一位难求,哪些区域存在布点空白,使今后的充电桩建设和空间布局更加科学。”市发改委能源发展处负责人说。

       明确小区物业责任,不得阻挠充电设施合法建设需求

       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,小区物业公司不得阻挠充电设施合法建设需求,“对用户居住地建设充电设施,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、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要按照全国统一建设管理示范文本,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,引导业主委员会支持充电设施建设。所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开展现场勘查、用电安装、施工建设等工作,不得阻挠充电设施的合法建设需求。”

       对于新建住宅小区,征求意见稿也要求按比例配置充电设施,“新建筑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、公交站场、道路停车位等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%的比例配置充电停车位,其中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位应100%预留配电线路通道、充电设备位置及电容。”